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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下发通知!这些涉水电气收费全部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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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关乎民生。6月24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个部门下发关于《河池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对存在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者要限期整改。 供水环节收费。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供电环节收费。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供气环节收费。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清理接入工程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 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计量装置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管网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应按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抄表到户、服务到户”原则进行设计,建设安装费用必须按要求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选择及施工安装应符合国家、行业制定的相关标准,投入使用后,可依法依规移交给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相关运行维护等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 关于燃气工程安装费问题,明确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应按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抄表到户、服务到户”原则进行设计,建设安装费用必须按要求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 以上收费项目,没有合法政策依据的,自2021年3月1日起全部取消;地方政府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的,应结合理顺水电气价格、建立健全补贴机制逐步取消。 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出手,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为扩大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知晓率,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通告,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查处供水供电供气行业经营者不执行清理规范政策、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者限期必须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并加大处罚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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