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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青年在县城骑车放烟花,巴马公安火速出警逮个正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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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成功查处一起在城区燃放烟花的案件,查获涉案人员3人,扣押作案用的无牌电动车2辆。 1月5日凌晨3时许,在巴马县新车站附近突然响起烟花的声音,并且这个声音沿着寿乡大道一直往城北走。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巡警大队民警立即驾车前往围追堵截。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2辆电动车急速行驶,其中一辆车上坐着两名男子,前面的男子负责驾驶车辆,后面的男子双手高举着烟花对天空喷射;另一辆车上,1名男子一边骑着电动车一边用手机拍摄。此举不仅严重影响了群众的休息,还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随后,民警将3人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经询问,3人对在县城燃放烟花炮竹的事实供认不讳。当晚,3人在巴马镇那坝村那坝屯黄某华家喝酒之后觉得无聊,于是便想到县城去燃放烟花炮竹引人注意。但由于县城区属于禁燃禁放烟花炮竹的重点区域,3人为规避警方打击处理,决定学着网络视频里将烟花抱在车上燃放。随后,3人一起到县城新车站对面路上,一边燃放烟花一边驾车沿着寿乡大道往城北方向急速行驶,却没想到,自己的烟花还没放完,警车就追了上来。 目前,3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巴马瑶族自治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被处以罚款500元、扣押涉案车辆的处罚。 编辑:蒙华颖 校对:韦丽春 值班主任:谭丽娴 值班编委:韦春 阅读量: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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