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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表彰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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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 2018—2020 年度河池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下称《决定》),5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受表彰。 《决定》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工作,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果,为河池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涌现出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在全市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 为全面展示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激发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河池市金城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50 个集体为 2018—2020 年度河池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张靖波等 100 人为 2018—2020 年度河池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决定》指出,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对象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促进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河池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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