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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4个月! 河池进入2022年禁渔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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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我市11个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在各城区、乡镇等渔业码头、渔船停泊点,同步启动禁渔期管理工作,这标志着我市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2022年禁渔期。
市农业农村局、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金城江区东江镇作定码头,检查禁渔期渔船入港封停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金城江区白土乡作肯码头,检查渔船入港封停情况和规范网具封存。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河湖泊、水库实施禁渔管理,禁渔对象为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禁渔期间,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严禁在自然水域投放鱼巢取卵、从事挖沙采石等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必须经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东兰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发放禁渔宣传资料。
南丹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张贴禁渔标语。 据了解,在今年禁渔期到来之前,我市农业农村部门早谋划、早准备,并于2月下旬组织相关执法人员深入渔区、渔村、码头、渔船停泊点、市场、河鱼馆等场所,开展禁渔期宣传和渔船禁渔登记建档工作,确保应禁渔船在3月1日0时前一律停止捕捞作业、封存网具。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在非法捕捞高发、多发水域和时段实行蹲点驻守、分片包干,坚决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网具,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加强联合巡查执法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依法惩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确保全市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力争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禁渔管理目标。此外,农业农村部门鼓励、指导渔业从业者在禁渔期暂时上岸转产、务工,并对渔船、渔港、码头进行全面安全排查,确保安全度汛,为7月1日开渔到来做好准备工作。 编辑:冯敏桂 校对:覃筱宁 值班编委:王月华 阅读量: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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