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头条时政要闻民生龙江潮评文艺点播政法财金健康公益
 
 河池网 >> 新闻

家暴不是“家务事”

作者:吴 勇  编辑:韦辰  发布时间:2022/2/24 10:27:40  打印文章


  近日,据媒体报道某市一孕妇因为与家婆发生争执,被老公“打”进了医院,据悉,被打女子李某与家婆因琐事发生争执,其丈夫黄某见母亲被“欺负”,一气之下动手打了妻子,继而两人就发生了肢体冲突,动手过程中李某突然肚子剧痛,于是便报警求助。

  近年来,一些家庭暴力引发刑事案件的新闻见诸报端,引发舆论风波,值得社会各界深思。作为家庭成员,要深刻认识到,家庭暴力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遇到家庭矛盾要冷静处理,切不可动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吴 勇
编辑:韦辰
校对:覃筱宁
值班主任:谭丽娴
值班编委:覃耀宇
阅读量:2

 
  Copyright © 2021 Hcwan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任何自媒体以营利为目的地使用河池日报社拥有版权的作品及新闻信息,须事先取得河池日报社的书面授权,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详情点击查阅《河池日报社版权声明》。
  制作单位:河池日报社全媒体中心
桂ICP备07009207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2033008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 4511220090001
(署)网出证(桂)字第021号桂公网安备 45120002000103号广西互联网辟谣平台
  警警察察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   反恐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