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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个人情绪也要遵循网络规矩

作者:覃力维  编辑:黄滢  发布时间:2022/8/25 9:03:52  打印文章

  前段时间,美国国会众议长佩洛西窜访台湾遭到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不少网友通过网络自媒体转发有关新闻动态信息,表达自己的关切和对美方行径的愤慨。其中,有的网友还在微信群里发表个人观点或看法,更有“恶作剧”者在微信群署上“邀请佩洛西进群”等字样。

  毋庸置疑,这些观点或看法或多或少都带有个人感情色彩,甚至有猜测、臆断成分,难免失之偏颇。至于借此故意炒作,其行为更令人厌恶。

  近年来,互联网高速发展,智能手机不断普及,自媒体首当其冲成为个人表达爱恨情绪的一种方式。在日常生活中,有表达善意者,把自己的点赞和盘而出;也有表达怀恨之情者,将发泄的不满情绪付诸于网络或微信;更有甚者则以言语攻击,编造、转发不实信息,造谣或诽谤他人……无论表达善意也好,发泄恨意也罢,其内容一旦展示在众目睽睽之下,轻则影响到受众的情绪,重则波及网络安全,引发社会负面效应。

  其实,在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我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瞬息万变的信息时代,确保网络安全,更需要循规蹈矩。国家颁布的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其条条框框就是规规矩矩。目的就是规范大众行为,让之按照统一的要求行事,确保网络风清气正,还网络空间一片清朗、纯净之地。在网络面前,人人都享有合情、合理、合法利用网络的权利。同时,在有关网络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表达爱国情怀,还是宣泄个人爱恨喜乐情绪,大家都应提高法律意识,谨慎而行,自觉承担起“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促进其健康发展”的义务。


作者:覃力维
编辑:黄滢
校对:韦丽春
值班主任:王月华
值班编委: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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