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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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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诗中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深化诉源治理机制,强化智慧法院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提速建设“六新河池”、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河池篇章提供坚实司法服务保障。 校对:韦丽春 值班主任:韦婉灵 值班编委:王月华 阅读量: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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