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池网 >> 新闻 |
评论|广场歌舞噪声扰民当休矣 |
|||
|
|||
|
一对大音箱,把声音调到最大,播放广场舞曲,搂着舞伴翩翩起舞,或华尔兹、或探戈、或伦巴……每当夜幕降临,金城江城区铜鼓广场就像一个大舞台,每晚准时上演同样的节目。 “大舞台”旁边,上演的是几个独唱的曲目。一个手机架、一个话筒、一个音箱,也是把音响声音调到最刺耳,拿话筒的人喊破了嗓子,唱的多数是变调的歌曲,似乎要刺破休闲散步的市民耳膜。 在金城江城区,同样的场景,也出现在民族广场、文化广场、市政广场、街心广场、沿江路等。 调最高音量唱歌跳舞,对于歌舞者来说,应该是每天最放纵、最兴奋的时刻。这个时候,他们似乎是忘掉一切烦恼,也忘掉了刺耳噪音对周边居民的伤害。 就拿铜鼓广场来说,广场紧挨铜鼓园生活小区,每天晚上,强大音响振动,让小区居民苦不堪言,尤其是家有老人、小孩的家庭,正常的休息、学习受到严重干扰。 对于周围市民的提醒和投诉,歌舞者的最充分理由,是他们只唱歌跳舞到晚上10时,对周边居民不应该造成干扰。但是,他们忽略一个事实,小孩22时前是复习功课的最佳时间,老人一天24小时都需要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 广场歌舞噪音扰民,在河池各县城区不仅普遍存在,而且已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顽疾。市民投诉、部门受理、扰民依旧……如此反复。 按照管理规定,公共场所噪音扰民应由公安机关管理,但取证仍然是管理一大难题。要取证,公安部门还需要与环境部门联合执法,拿着检测仪器到现场测出声音是多少分贝,然后作出处罚决定。往往是执法部门刚到现场,他们就把声音调停或调小,第二天又调高音量继续扰民。 不少有老人、小孩的家庭,无奈之下,“惹不起,躲得起。”只能搬离广场附近生活区。但多数居民仍然每天在震耳歌声中煎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这是噪声污染的界线。目前,金城江城区各广场多数建在居民区附近,晚间震耳欲聋的歌舞噪声,远远超过这个标准。 取证难、处罚轻,给执法部门工作也带来很大难度。如果单单依靠执法,很难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其实,解决广场歌舞噪声扰民,关健还是歌舞者的素养和文明意识。他们只需设身处地为周边居民着想,把音量调低,在不影响别人正常生活情况下,一样可以舞姿翩翩,健身怡情。 近日,本报刊登一则消息,金城江城区金城中路华隆假日城堡段竖立中间隔离栏,其目的是防止市民横穿马路影响交通安全。但有一些市民为了少走100多米路程,翻越隔离栏,甚至撬开隔离栏穿越。这些极不文明行为,不仅造成极大安全隐患,而且给文明城市形象造成很大影响。 目前,我市正在齐心协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个文明城市,不仅要有干净整洁的街道、清新的空气,更重要的是,市民要讲社会公德、遵规守纪、举止文明、互相尊重、和谐共处。 对于广场歌舞者来说,健身娱乐无可厚非,但要考虑到自己的行为,是否给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带到干扰和伤害。如果调小歌曲音量,顾及别人情绪,一样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支持。 无论是为了创建文明城市,还是为了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广场歌舞噪声扰民当休矣。 |
|||
|
|||
![]() 反恐举报专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