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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奖推荐对象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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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23〕59号)精神,现将第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奖河池市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至21日(5个工作日)。 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7月21日前邮寄或直送河池市宜州区中山大道6号市行政办公中心D区1楼130室河池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63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8-2108580。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将被严格保密,并受法律保护。
河池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一、先进集体 1.河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河池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河池市南丹县芒场镇巴平村村民委员会。 二、先进个人 1.王广河,男,河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和林业生态执法科科长 ; 2.王玉华,女,河池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工程师; 3.冉光利,男,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党建办负责人; 4.汤 承,男,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5.蓝天际,男,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三级警长; 6.黄雁江,女,河池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 编辑:黄滢 校对:韦丽春 值班主任:黄开均 值班编委:韦婉灵 阅读量: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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