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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河池拟推荐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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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十二届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通知(桂拥〔2021〕5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将于2023年命名第十二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同时对在双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经各县(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及驻河池中直区直单位推荐,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合考察,形成初步评选结果,呈报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推荐第十二届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4个,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2个,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2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一、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名单 1.河池市 2.东兰县 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4.巴马瑶族自治县 二、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1.河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三、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 1.韦斌,男,河池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 2.韦科宁,女,广西浩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6月5日前邮寄或送达河池市双拥办(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话:0778—2295598,邮寄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解放西路8号,邮政编码:547000。 河池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编辑:罗艳江 校对:毛秋霞 值班主任:黄开均 值班编委:权晟 阅读量: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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