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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之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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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新黄河”报道,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2023年度第三批拟聘人员信息公示中因一名应聘人员在备注中显示“集团党群部主任之女”引发关注。该企业回应称,本次拟招聘人员共计55人,其中一名23岁的应聘者是该集团党群部主任之女陈某。备注其为“领导之女”是根据集团《新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规定:拟聘人员为集团领导、总师、副总工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配偶、子女,应将相关信息一并公示。企业的回应是依规办事,是为了公平,看似真情实意、合法合理,实则偷换概念、混淆逻辑。如此一来,不但达不到公平的目的,还有“提醒”之嫌,是在“扬汤止沸”,为领导享受特权提供帮助,是不公平的做法。招聘录用人员,任人唯贤,不看靠山,领导子女有权参加竞聘,但也有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公平竞争。
在我国历史上,保密自己和子女的身份,不搞特殊化的领导不胜枚举。如1971年春节,开国大将王树声在部队工作的女儿因为忙不能回家团聚,但他很想见到女儿。如果想让女儿回家不过是将军一句话的事,但将军没有使用特权。思女心切,他决定自己到部队看望女儿。到部队后,他没有表明自己的身份,和来探望子女的群众排队登记,等待接见。当女儿被通知来到父亲面前,看见父亲瑟瑟发抖地站在寒风里,她强忍着眼泪,跑过来扑进父亲的怀里。谁都不知道这对父女的身份。将军过世后,她的女儿才说出这件事。 所以,作为领导要带头遵守法规,带头维护公平,而能够达到公平目的的恰恰是保密领导和其子女的身份信息。以公开领导子女身份信息来求公平是一种强词夺理的“伪做法”,应该杜绝。 编辑:韦柔妃 实习生 何兰 校对:毛秋霞 值班主任:谭丽娴 值班编委:田敏 阅读量: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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