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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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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定于2021年10月11日至2022年1月10日对市民宗委等9个市直单位开展巡察。 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十二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突出“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向市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反映问题时间:进驻动员会召开之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 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期间正常接收来信,暂停受理来电、来访),来信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415号,市交警支队2号办公楼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请注明需转交的巡察组组别),邮编:547000。 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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